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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志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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祁志祥,1958年生,江苏大丰人。“乐感美学”学说创始人。文学博士,教授,上海政法学院国学研究所所长,文艺美学研究中心主任。兼任上海市美学学会会长、上海市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专家、中国文艺理论学...详细>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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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者无疆:探索历程及学术谱系——复旦大学出版社《祁志祥学术自选集》补叙

  

 2019年是我供职的上海政法学院建校三十五周年,也是中国—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成立五周年。为了向这两个重要的日子献礼,学校组织本校学者出版了一套学术著作。我借这个机会盘点了一下自己新时期以来三十多年的学术历程,从发表的几百篇论文中挑选出几十篇代表性作品,分“文学研究”“美学研究”“佛学研究”“人学研究”“国学研究”“法学研究”六个板块,以《祁志祥学术自选集》的名义由复旦大学出版社出版。
    笔者自幼喜爱文学,读大学前曾写过不少诗文,读大学中文专业后醉心于小说与诗歌的阅读与写作中,梦想成为作家。但作家没有当成,一个偶然的机遇意外成了学者。从文学起家,研究文学是我的学术起点。1986年,我在《文艺研究》上发表的第一篇长篇论文《平淡——中国古代诗苑中的一种风格美》是关于诗学风格的论文。1988年,考上华东师大中文系研究生之后,我发表的第一篇论文《论审美主体对艺术的双重美学关系》是关于文艺的论文。我的硕士论文做的是《民族文论与宗法文化》,它后来收在我的《中国美学的文化精神》(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)一书中。我出版的第一部专著是文学理论著作《中国古代文学原理——一个表现主义民族文论体系的建构》(学林出版社1993)。这部书后来被评为高等教育“十一五”国家级规划教材《中国古代文学理论》,先后在山西教育出版社(2008)、华东师大出版社(2018)出版,并被评为上海市普通高校优秀教材奖。此外,我还写过不少文学论文,它们分别收在我的《美学关怀》(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)、《人学视阈的文艺美学探究》(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10)两书中。其中,最能反映我对文学本质认识的论文是《论文艺是审美的精神形态》(2001)。在上海财经大学人文学院工作期间,参加集体项目,完成《历代文学观照的经济维度》的编著(河南人民出版社2012)。后又参加朱志荣教授主编的丛书,从美学的维度写中国文学理批评史,完成《中国文学美学史》(山西教育出版社2014)。
    在研究文学艺术时,常听到一种说法,说文学艺术的特征是美,不仅具有认识功能、教育功能,而且具有审美功能。于是,什么是“美”或“审美”,成为我关注、思考的问题。要把这类问题搞清楚,不能临时抱佛脚地查查字典,必须跳开文艺理论的圈子,好好地去专研一下美学。加之美学是文艺理论的近邻,从美学的角度研究文艺理论,可增加文艺理论研究的深度。与文艺理论相较,美学不仅关注艺术美问题,而且要对现实美作出解释。于是,研究的范围加大了。随着研究的深入,我的重心逐渐转到美学上来。我发表的论文、出版的著作中,美学作品是最多的。也因此,我这个文学出身的人成了美学工作者。在学理上,我先后提出“美是普遍快感的对象”(1998)、“美是有价值的乐感对象”(2017),出版《美学关怀》(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)和2014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《乐感美学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),创立了“乐感美学”学说;运用这个学说研究中国古代美学思想,出版《中国美学原理》(山西教育出版社2003)、《中华传统美学精神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)。在美学史领域,主持并独立完成 2005 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《中国美学通史》三卷本(人民出版社 2008)、2016 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成果《中国现当代美学史》二卷本(商务印书馆 2018)以及 2016 年上海市高校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出版工程项目、十三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项目成果《中国美学全史》五卷本(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8)。此外还出版过从文化角度研究中国古代美学民族特色的《中国美学的文化精神》(上海文化出版社1996)、从人学角度研究美学的《人学视阈的文艺美学探究》(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0)等。
    在研究中国古代文论与美学的过程中,经常碰到许多佛家话语。临时从字典上找解释,总觉得理解不那么入骨。于是在研究文学、美学之余,又分出一部分时间,直接进入佛学园地,研究佛教文化及其与中国古代文论、美学之间的关系,并另有创获。我发表的最早的一篇佛学论文是《佛教文化与民族文论》(《百科知识》1990年第11期)。以此为基础,在《中国美学的文化精神》(上海文艺出版社1996)一书中拓展成第五章《佛教文化与中国美学》。再调整视角,完成《佛教美学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 1996)的初步建构。1997年进上海大学文学院,因为教学的关系,写了一本《佛学与中国文化》(学林出版社2000)。它是笔者对佛教哲学及其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的系统梳理,也是选修课教材,后来被评为2002年上海大学优秀教材。新世纪之初,上海玉佛寺组织佛教研究系列丛书,我承担了一本《似花非花:佛教美学观》(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3),印刷过多版。后因撰写中国美学通史的需要,研读历代佛教经典,挖掘其美学思想,出版国内外唯一的一部《中国佛教美学史》(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0)一书,并在此基础上完成《佛教美学新编》(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7)。
    文学界有一个经典命题:“文学是人学。”八十年代的美学教科书有一个经典定义:“美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。”无论准确把握“文学”本质,还是准确把握“美”的定义,都离不开对“人”的本质的真切认识。可以说,有什么样的人学观,就有什么样的文学观;有什么样的人性观,就有什么样的美的本质观。因此,在研究文学、美学的同时,人性、人学问题始终是我关注的对象。从1988年发表《马克思、恩格斯“人的本质”定义献疑》,到后来发表《国学中的“人性论”及其现实意义》(《社会科学战线》2012年第8期)、《论人的双重本性及其现实启示》(《上海大学学报》2013年第3期),发表《认识你自己——祁志祥教授谈国学中的人性思想及其启示》(《解放日报》思想者专版,2012年7月21日)等,都表现了我对人性、人的本质问题的持续追问。从人性论向人生观、人治观、人格观、社会观延伸拓展,笔者于2012年出版《人学原理》(商务印书馆 ),完成了人学范畴体系的横向建构。这种理论建构是建立在《中国人学史》(上海大学出版社 2002)、《中国现当代人学史》(学林出版社 2006)、《中国现当代人学史——思想演变的时代特征及其历史轨迹》(台湾独立作家 2016)的资料梳理之上的。在不断思考更新的基础上,笔者提出“中国人文思想史上的六次启蒙”之新说,并以此为指导重写中国思想史。
    “国学”是一个国家传统的文化学术的总称。这种用法源自日本,20世纪初传入中国。与“五四”以来的“新学”相对,“国学”指“旧学”;与“五四”以来的“西学”相对,“国学”指“中学”。21世纪以来,“国学”在中国受到追捧。在中国讲“国学”,不言而喻,指中国古代的文化、学术、思想。“国学”所以在新时期的中国大热,说到底是希望从传统文化资源中汲取人文智慧。于是,超越知识技艺的形而下层面,从形而上的人文精神维度切入国学研究乃至教学,成为笔者新世纪以来的另一学术图谱。2008年,笔者主编出版《国学人文读本》上、下册(上海文化出版社),从历时的顺序梳理国学经典中的人文片段,并于2009年在上海财经大学成立国学研究所。2010年引进至上海政法学院工作后,撰写《国学人文导论》(商务印书馆 2013),从范畴入手揭示由内圣外王之道构成的国学人文价值系统,在全校开设“国学人文”通识课程。 2017 年起在智慧树网拍摄教学视频,向全国大学生开设《国学与人生》课程,出版演讲录《国学与人生》(商务印书馆2017)。笔者的国学人文研究,是中国古代人学史研究的延伸,与笔者的人学研究存在某种交叉,推动笔者从人文的维度刷新中国思想史的研究。2019年,笔者撰写的《先秦思想史:从神本到人本》获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立项。
    2010年10月,我来到上海政法学院工作。文学专业没有研究生点,几经辗转,便在法理学专业法社会学方向招研究生。由于人学研究中有政治学这一块(《人学原理》第三编《人治观》,商务印书馆2012),国学研究中有外王之道这一块(《国学人文导论》第二章至第十一章),所以与法理学也有相通之处。后来调动这方面的积累并加以拓展,完成财政部“城市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科研基地”项目子项目《社会理想与社会稳定》,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。同时发表了不少法学方面的论文,如《“以人为本”的历史诠释与当代解读》(《社会科学研究》2014年第3期)《国学中的“法治”论》(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》2013年第5期)《论“公平正义”》(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》2014年第4期)《时代语境下的“自由”新解》(《中国政法大学学报》2015年第4期)《从空想共产主义到马克思的共产主义》(《马克思主义美学研究》2014年第2期)。以此,总算对法学研究生有所交代。(《祁志祥学术自选集》,复旦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,148元)


    来源:复旦大学出版社